- Dec 30 Tue 2014 16:56
【繼承贈與】辦理遺產繼承流程
- Dec 17 Wed 2014 16:36
【個人經驗】林口房仲市場解讀
統一超商提供販賣貨品的平台並收取各家廠商的上架費用,另為快速拓展市場,所以採取加盟的模式,向加盟者收取權利金及保證金等創造額外的金流。總公司除維持日常運作外,更重要的是經營在消費者心中的品牌形象,這樣「餅」才能持續不斷的擴大,同理,房仲業也是如此,店頭提供平台供業務人員銷售所開發回來的物件,並也開放加盟以增加市佔。
居住在林口,長久以來對房仲的印象就是怎麼開那麼多家,比便利超商數量還要多而感到好奇,雖然這幾年林口的重大建設很多,但這一兩年不是政府在用力打房嗎,且報章媒體也不是一直在報導成交量非常低迷、從業人員苦無生計的社會新聞,那麼為什麼房仲還是那麼多家,真奇怪!
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無人做」,趁今天工作的空檔,決定打開這潘朵拉的盒子。冒著13度的冷風出發做田野調查,以新北市林口區為主(不含龜山約有9間),經我兩路公車沿路統計房屋仲介共有26個主、次品牌,合計81家,如下表,主要坐落在文化二路及文化三路兩側。
- Dec 17 Wed 2014 14:54
【房地交易】印花稅銷花實例
應納印花稅憑證採用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時,除應貼足印花稅票外,並依法銷花,始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所謂依法銷花,指納稅人應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但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之連綴處為騎縫註銷之。如印花稅票係採另行加頁裝訂方式貼用者,該頁與原件紙面連綴處,應仍加蓋騎縫章,始為合法銷花,由於實務上常見銷花錯誤,特將合法及不合法之註銷圖示說明如下:
不合法之註銷 (處 5 至10倍罰鍰) |
合法之註銷 |
---|---|
(1)未銷及稅票花紋或未與憑證紙面騎縫處銷印。 |
- Dec 15 Mon 2014 13:47
【農地開發】農地開發用途(含農舍)
- Dec 15 Mon 2014 12:56
【房地交易】不動產說明書應揭露資訊
產權調查在不動產的交易過程中,是很重要的一環,而不動產說明書就是產權調查後的書面結果。因為不動產的交易動輒上百萬、上千萬,未避免交易糾紛,買賣相關關係人務必請先確認清楚交易標的內容、現況使用及管理情形有無特殊限制等,而一本不動產說明書必須揭露的訊息及消費者應注意的事項如下:
一、成屋之應記載事項
(一) 建築改良物標示、權利範圍及用途
- Dec 12 Fri 2014 17:27
【建築法規】建築基本用語定義
一宗土地
本法第十一條所稱一宗土地,指一幢或二幢以上有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所使用之建築基地。但建築基地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等分隔者,不視為同一宗土地。
建築基地面積
建築基地之水平投影面積。
- Dec 11 Thu 2014 12:17
【房地交易】印鑑證明如何申辦
一、房地移轉登記、私人借貸、祭祀公業不動產移轉變更、法院拋棄繼承、共有物分割等使用印鑑證明是為確認本人之意思表示,尤其是當本人無法前來辦理時。
二、成年人第一次辦理印鑑登記要本人持身分證、印鑑章(更換需本人辦理變更印鑑),在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每份20元。
三、日後可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須滿20歲,帶委託書(須本人親簽且註明份數)、本人印鑑章、本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身分證、受託人印章。
- Dec 11 Thu 2014 10:37
【都市更新】都市更新獎勵
- Dec 09 Tue 2014 19:29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土地相關權利人處理方式
一、權利變換關係人
(一)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所稱之「權利變換關係人」,即可合法與地主一起分配更新「後」的權利價值,有四種關係人:
(1)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有建物但可能沒有土地之建物所有權人
- Dec 09 Tue 2014 16:24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的程序(不同意戶處置)
一、首先會進行意願調查,了解各住戶「願意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之房地」或「不願意參與權利變換分配,領取補償金」,再依大家的意願來辦理選配程序,地主若勾選「不願意」就會被實施者列為「不參與戶」以更新前的權利價值計算,用現金補償。
二、實施者請三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辦理更新前、後房地的估價,擇定一家估價結果作為計算住戶權利價值的基準並發放住戶「更新後申請分配位置申請書」,法令規定要有 30日以上的時間,給大家考慮,在期限內以書面方式向實施者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