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都市更新整合第一線的角色,從一開始調謄本找所有權人及聯絡電話、鄰里關係、舉辦說明會、逐戶登門拜訪、介紹公司實績、本基地預計開發範圍、時程、建物及建材規劃、相關法規講解、可分回坪數計算、轉換成權利價值、選屋找補規則、拆遷補貼費用、合約書講解等,內容乍看不陌生,但這畢竟不是一般幾千塊錢的商品推廣銷售,這可能是人家打拼一輩子唯一的房產,要把它交出來,談何容易啊。

 

整合過程中藉由不斷努力消除住戶的疑慮(惑),以提昇信賴感及成案的信心,也要幫忙處理住戶私人事務,如:未辦繼承登記、被查封、限制登記、債務清償、無權占有、公同共有、違章建築,另外不可避免也會涉入住戶的家庭關係,負責調解家族的紛爭,這點倒是沒想到會遇到的,還有中人關係也要處理。

 

住戶有的人可以直接溝通,有的會排斥甚至把我們趕出門,但因為採協議合建所以少一戶都不行,只能拿出最大勇氣硬著頭皮上。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一位馮奶奶,高齡90多歲的獨居老人,在地生活也已超過一甲子,光想跟她解釋請她搬遷就是一件難事,但相反的這位奶奶卻非常理性,願意成全大家改建的心願,後來同意在附近找戶有電梯的大樓以舊屋換舊屋的方式處理,奶奶真的讓我感到窩心、感動。

 

都市更新是一件三贏的事,環境景觀獲得改善、住戶擁有更安全、舒適的家、建商也賺得應有的利潤及口碑,至於我個人而言,我是個門外漢,沒受過相關專業的訓練,剛開始想請教人家但是卻連問題在哪都不知道,只能跟在主管旁邊觀摩及自己私下鑽研,隨著時間進入狀況能用自己的專業解決地主的問題並獲得肯定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雖然每天上班及通勤時間很長,但老婆也有感受到我出門上班心情都是愉快的。

 

但是這份工作必須不停赤裸裸的在檢視人性的貪婪,其實我並不反對住戶爭取自己的權益,但必須在自己的「範圍內」且講得出道理來,像這種我家剛裝潢300萬,這300萬損失誰賠,若處理這種問題恐會無限上綱或者我要多少錢不然不要來談,面對這些要求真的會令人錯愕,沮喪。

 

為什麼要當釘子戶,不外乎就是希望藉由最後表態簽同意書來要脅,藉此得到更多的好處,可以有孤注一擲發財的機會,誰不想試一試。最後簽會分的比較多的心態下,結果成了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大家都贊成都更,但卻沒人肯先簽字表態,因為人性誰也不想吃虧當冤大頭,但若成這樣都更案便很難繼續下去。

 

政府目前只是劃定都市更新單元後,就全部交由民間執行,未來應該扮演都更整合者的角色,透過都市更新來改善人民的房屋結構、確保居住安全和環境衛生並改變城市風貌,以雙北市為例,30年屋齡以上房子已佔40%以上,未來都更急迫性將會越增且政府的介入將有助消彌民眾的不信任感,當然要公務人員接手整合是一條很長的路,但希望政府拿出魄力、決心,在未來都更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不然都市更新這件好事,只會持續多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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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use5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