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移轉登記、私人借貸、祭祀公業不動產移轉變更、法院拋棄繼承、共有物分割等使用印鑑證明是為確認本人之意思表示,尤其是當本人無法前來辦理時。

 

二、成年人第一次辦理印鑑登記要本人持身分證、印鑑章(更換需本人辦理變更印鑑),在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每份20元。

  

三、日後可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須滿20歲,帶委託書(須本人親簽且註明份數)、本人印鑑章、本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身分證、受託人印章。

 

四、未成年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共同辦理,若無法同時,需檢附他方未到場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另未成年售屋過戶時需檢附父母雙方的印鑑證明及身分資料。

 

五、內政部今年初修訂「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開放已建置印鑑數位化的縣市得實施跨區申辦印鑑證明服務,截至103/7止僅台中市實施跨區申請印鑑證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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