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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超商提供販賣貨品的平台並收取各家廠商的上架費用,另為快速拓展市場,所以採取加盟的模式,向加盟者收取權利金及保證金等創造額外的金流。總公司除維持日常運作外,更重要的是經營在消費者心中的品牌形象,這樣「餅」才能持續不斷的擴大,同理,房仲業也是如此,店頭提供平台供業務人員銷售所開發回來的物件,並也開放加盟以增加市佔。

 

居住在林口,長久以來對房仲的印象就是怎麼開那麼多家,比便利超商數量還要多而感到好奇,雖然這幾年林口的重大建設很多,但這一兩年不是政府在用力打房嗎,且報章媒體也不是一直在報導成交量非常低迷、從業人員苦無生計的社會新聞,那麼為什麼房仲還是那麼多家,真奇怪!

 

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無人做」,趁今天工作的空檔,決定打開這潘朵拉的盒子。冒著13度的冷風出發做田野調查,以新北市林口區為主(不含龜山約有9間),經我兩路公車沿路統計房屋仲介共有26個主、次品牌,合計81家,如下表,主要坐落在文化二路及文化三路兩側。

 

項次 品牌 家數 占率 項次 品牌 家數 占率
1 永慶 11 14% 15 易而安 2 2%
2 台灣 10 12% 16 三好 1 1%
3 住商 6 7% 17 寶佳 1 1%
4 有巢氏 5 6% 18 嘉誠 1 1%
5 全國 5 6% 19 國泰 1 1%
6 信義 4 5% 20 喬治亞 1 1%
7 太平洋 4 5% 21 全日 1 1%
8 優美 4 5% 22 佳林 1 1%
9 中信 4 5% 23 立佳 1 1%
10 21世紀 4 5% 24 優尚 1 1%
11 台慶 3 4% 25 家佳 1 1%
12 東龍 3 4% 26 芳林 1 1%
13 東森 3 4% 合計 81 100%
14 美麗 2 2%

 

 

103/1~103/11林口建物買賣移轉棟數共有3,738筆,尚需剔除新成屋建商交屋的1,415筆(為該時期所增加的戶數),成屋買賣件數應為2,323件,假設委託銷售比例80%,除以81間房仲,折算每間房仲月平均成交2.1間,經實價登錄查詢及分析,以成交總價介於600萬~1,500萬之間,約佔4/5、2,000萬以上約佔1/5,來推算仲介佣金收入,並扣除管銷以30萬元計算,的確是有利潤存在(尚不含純土地仲介買賣),難怪雖然面臨景氣寒冬,林口仍不見房仲倒閉潮。

 

當然,依據20/80法則,各家店東的經營能力不一,箇中滋味也就不同,僅能以市場大餅來分析;若再拆分到房仲人員(保守預估810人),的確他們就辛苦了,尤其是沒領薪水的高專業務,就像7-11會管他們的廠商「虧錢」嗎?

 

所以我最大的感想就是『誰掌握通路,誰就是最後的贏家,即便沒贏,輸也不會輸多少』,無怪乎行業大老級人物陸續投入建立銷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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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use5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