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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條件:
(1)兩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
(2)2間房屋都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3)房屋所有權人限定本人或其配偶
(4)購入的房價必須高於出售的房價
2.可扣抵的稅額為當年度應納稅額總額扣除當年度扣除售屋獲利
所得後的應納稅額,例如:
(1)某甲當年度扣除免稅額與扣除額後,綜合所得淨額共
150萬元,將150萬元乘以12%的稅率扣除累進差額後
可得143,600元。
(2)假設某甲房屋獲利所得為100萬元,將150萬元扣除
房屋獲利所得100萬元後,以此50萬元乘以5%的稅率
得25,000元。
(3)將143,600元減去25,000元為118,600元,即為可抵扣稅額。
3.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稽徵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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