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任委託所以專責專賣,如果在不動產的過程中簽訂專任委託,有任何狀況可以找專人負責,隨時全天候有專人來為你服務把關,安心又安全。

二、專任委託就是專案來處理,在銷售的過程中如有客戶一有喜歡,會馬上立即的與你做配合磋商,同時將第一手的銷售資訊傳達給你,不像一般委託,還要先確認房屋是否還在銷售中?不但延誤時間,而會讓買方對屋主的售屋誠意產生疑慮。

三、專任委託有高品質服務,例如所有的高級品牌的商品也都擺在專賣店或精品專櫃,並且做VIP的服務,只有低價商品到處在賣。

四、專任委託不會一屋二賣或一屋多賣,因而不會造成無謂的消費爭議糾紛,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問題讓人煩心,買賣不動產安全措施很重要:買賣房屋不像在菜市場買菜買蔥,要用有憑有據的器具表格,確認仳此的買賣權利及義務。

五、簽一般委託給很多仲介公司,現代的資訊網路資訊這麼發達,買方都知道屋主委託給很多仲介在賣,反而覺得屋主很著急,趁隙進而殺價;此外,很多公司因為惡性競爭,開價不一致,導致混淆市場資訊,就算找到喜歡的買方,他也大力殺價,最後損失的還是屋主。

六、簽一般委託給仲介公司,對於公司的立場來看,也一定不會願意投資太多資源,因為變數也大,有時只會做白工,徒勞無功的生意不會去做,只要他們不會願意提供大量的人力、精神廣告等行銷通路,你的房屋銷售因此也大打折扣,。

七、以員工的心態來看也是一樣,沒有專任委託,沒有人願意專心認真地幫屋主賣房子 ,不是慢不經心就是把案子擱置在一旁冰凍,甚至做為促銷的對象,因此而延宕時間。

八、沒有專任的委託,就無法有大量統一售價的廣告,所以機會也少,而開放多家仲介公司胡亂地削價競爭,買方也看的混亂,覺得房屋本身有問題有缺點,房子容易被賣爛因而滯銷乏人問津。

九、沒有專任委託,若是把鑰匙交給很多家仲介公司,因為人員的素質不一,隨意帶人進出你的房子,你的個人隱私、生活品質、生命財產都沒有保障;如果是空屋情形,也沒有一個人有公德心,真心照顧及愛惜你的房子,房屋賣相差,自然客戶也不會喜歡。

十、沒有專任委託的物件流通有限,只有經紀人員在單打獨鬥,缺乏團隊力量整合,缺乏友店及同仁配對,一但通路只要受到限制,就會錯失成交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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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use5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