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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約

 

買、賣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備辦理過戶事宜。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簽約金給賣方(通常為買賣價的10~15%),賣方則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交由地政士(土地代書)保管。

 

二、用印

 

買、賣雙方備齊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賣方印鑑證明及印鑑章由地政士(土地代書)辦理過戶事宜。用印時買方應付第二次款項予賣方,如文件提前備齊,簽約和用印可合併在一次辦理。

 

三、完稅

 

待契稅(移轉農舍需要)和土地增值稅單發下來後(有無稅賦,增值稅均需申報),地政士(土地代書)會分別通知買、賣雙方繳納稅款。

 

四、過戶

 

地政士將相關登記資料送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產權移轉登記

 

五、點交

 

買方將尾款交付給賣方,賣方將土地點交給買方(視實際需求一併辦理土地鑑界事宜),買賣雙方並就代書費及各項稅捐雜費結清,交易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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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志揚不動產耕讀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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