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指房子
踩線:搶同行的物件
掃街:沿路發廣告找客人
小蜜蜂:電線桿上的賣屋廣告單
高貼:拿棍子貼電線桿廣告
靶機/王八機:廣告單上的電話號碼,環保局會直接斷話處理但找不到號碼使用人
芭樂:價格太高或是賣相不佳的房子
啦豬屎(台語發音):同行互相破壞
釣魚:故意登個超便宜的物件或根本不存在,把潛在買方釣出來,推銷其他物件
APPLE/蘋果:好賣的案子
OPEN HOUSE:由仲介人員在物件的現場駐點,讓往來的客戶能第一時間進入屋內觀看,通常強力促銷時使用
開發:就是去接委託回來賣
丟價:跟屋主議價或引導買方出價
卡價:通常是說買方有出價想往下修、屋主要漲價、想上修、用原始最有力的價格卡住他
打底:用底價賣屋
超底:買方出價超過屋主底價
報訂:買賣雙方價格達成共識、報成收訂金
冒泡:就是成交
冒小泡:就是成交小金額服務費
冒大泡:就是成交高總價服務費
半泡:買方或賣方其中之一是你找的,業績一半屬於你
全泡:買賣雙方都是你找的,業績全部屬於你
開壺:指個人或當月成交的第一間
口袋名單:指個人私藏的客戶名單
中人:從中拉線收取紅包的介紹人
三角簽:中間的那個人就是買空賣空未過戶直接提高價格賺差價轉賣給第三人 現賺一筆
募集:收集目前同業在賣,或是屋主自售的房子,有掃街、網站搜尋、打報紙稿的電話,募集的重點就是問到地址
專任委託:只給一家仲介公司銷售,銷售期間由仲介公司全權處理,屋主自己也不能銷售,通常為三個月一期
一般委託:屋主自己賣,也可以給1家以上的仲介公司銷售,通常為三個月一期,也可簽短期約
服務費:簽訂買賣契約後所需付的仲介費,內政部規定買賣雙方加起來不得超過6%,目前大多在5%,比較常見的是買1賣4或買2賣3
開底合一:屋主委託價格開價跟底價一樣
斡旋:請仲介幫忙買方去與屋主談價格的時候,通常仲介為了有較佳的籌碼,會請買方簽立斡旋單,在附上約買賣價3% ~5% 的現金或是支票,若賣方同意買方所出之價格與條件時,這筆斡旋金即轉為訂金,反悔則有違約問題,若賣方不同意,則無條件退回
要約:內政部所擬定的契約,性質與斡旋金相同,最大的差別只在於不需拿出錢,只需等簽約時再一起給付簽約款
小定:賣方若同意買方所出之條件,則斡旋金則轉為訂金,俗稱小定,容易發生糾紛之一的地方
大定:在指定期限內,補足買賣簽約的一成款項,若小定是5%,則須補齊另外的5%
定金收據:斡旋轉訂金後,會請買賣雙方簽立定金收據以資證明
買代尋:以買方所開出的購屋條件幫買方找尋符合其需求的物件
見面談:約買賣雙方一同見面談論價格等相關事宜
調價:拉抬買方出價的價格
議價:仲介向屋主建議降低底價以利仲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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